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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6日
“李鬼”冒名“李逵”交警慧眼识破
文章字数:485
  本报讯(记者王帅通讯员肖斌何文)没有驾驶证却冒用他人信息接受检查,妄图蒙混过关,不料却被执勤民警识破。日前,我市交警在设卡检查时识破了这样一名“李鬼”司机。
  近日,交警在汉北桥东头对一辆轻型货车例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无法提供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根据其提供的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系统查询发现,网上照片虽然和该驾驶员很像,但经细致比对,照片中人眉心有一颗小痣,嘴角有一块很小的疤痕,而该驾驶员没有。尽管该驾驶员一再表示网上的就是自己本人,但民警依然没有放松警惕,在民警进一步核对其他相关信息后,驾驶员终于露出了马脚,并最终承认自己冒充他人驾驶证信息的事实。
  经查,该驾驶员名为柳某,仙桃人,是轻型货车的车主,他冒用的信息是其哥哥的。原来,柳某右手残疾,不符合申请驾驶证的条件,2010年来天门开了家超市,为方便送货就买了辆轻型货车,雇请了一名专职司机,偶尔顶替专职司机送货,但又怕被交警查处,就想到了冒充年龄相仿、相貌相似又有驾驶证的哥哥的信息,并侥幸蒙混过关几次,不料最终被民警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柳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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