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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2日
2017年度“创业明星”考核评选工作启动
文章字数:719
  本报讯(记者彭丹)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17年度“创业明星”考核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今年将评选出20名“创业明星”。
  2017年度“创业明星”评选范围为:天门境内具有开拓进取精神,敢拼敢创、遵纪守法、业绩突出的各类创业人士,特别是返乡农民创业、大学生创业、高科技创业、新型业态创业、巾帼创业、回归创业、外来创业、青年创业等方面的典型。评选条件为:创业者所办企业在天门进行工商登记、依法纳税、稳定经营(常规业态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前;新型业态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前);创业者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社会口碑,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和经济债务纠纷等不良记录;按要求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险等各项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保障,敢于承担社会责任;创业项目有一定的规模,在全市同行业中领先,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重视科技发展和管理创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强化节能和环境保护。历年当选的“创业之星”和“创业明星”不再推荐参选。
   据介绍,考核评选将根据《天门市“创业明星”考核评选奖励办法》,经过宣传发动、报名推荐、组织审核、集中公示等多个环节,结果预计在12月底公布。可登陆市人社局官方网站www.tm12333.gov.cn了解推荐参选方法。为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的引领作用,激发全民创业潜能,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开展,我市已连续多年举办“创业明星”评选活动。对于“创业明星”,我市已出台一系列奖励办法,包括市政府对评选出的“创业明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励资金;优先享受2年,50万元以内的政策性创业贷款;创业明星纳入天门市创业导师团队,相关部门对其创业项目进行跟踪扶持;市级评先评模优先从“创业明星”中挑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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