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31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
天国土资闲听字〔2017〕035号
文章字数:228
天门市益来商贸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7年10月13日向你单位下发了《闲置土地情况告知书》(文号:天国土资闲告字〔2017〕035号),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我局将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一)按出让价款(划拨价款)20%收缴土地闲置费;
(二)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有异议,你方接到本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可向我局申请听证,我局将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我局联系人:李承华 电话:13907222339
周博峰 13986946983
天门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31日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