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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2日
汉江检察机关召开“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
文章字数:842
  
  本报讯(记者彭丹)11日,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在该院召开汉江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暨工作推进会,通报汉江检察机关开展此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办理的典型案例。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腾讯大楚网及仙桃、天门、潜江各地报社和电视台等13家媒体记者现场提问互动。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董青平应邀出席并接受媒体采访。
  董青平向记者介绍了天门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在保障和改善环境民生方面的新举措。他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天门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工业引领、生态优先、环境升级、民生为本”的思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五城同创”为载体,努力把天门建设成为工业引领的现代产业之城、开放活力的创新智慧之城、生态宜居的水乡园林之城、茶韵书香的文化品质之城、和谐共享的平安幸福之城。全面实施蓝天工程,通过实施“三禁三治”,改善了空气质量;全面实施碧水工程,开展天门河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镇污水治理,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创建省级生态市,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加快了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增强了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记者提问环节,我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克强还介绍了天门市检察院开展专项活动以来,在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上的做法和成效。他介绍,该院进一步规范了“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了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涉嫌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制度,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2件2人,立案监督4件4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4件4人,依法起诉4件4人;办理环境资源公益受侵害的公益诉讼案件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立案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背后职务犯罪1件1人,有力促进了天门经济的绿色发展。
  据悉,此次新闻发布会还邀请了仙桃、天门、潜江三地市委市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汉江地区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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