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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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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河湖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文章字数:500
为进一步推进和做好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特制定天门市河湖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相关政策。
(二)制定我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行动方案、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等。
(三)研究解决各乡镇和部门在河湖长制工作中涉及的重要问题。
(四)统筹协调我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检查、考核和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五)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重大问题,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召集,市政府相关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参加会议,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产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外侨旅游局及各乡镇办场园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市级河长办公室承担。
三、工作规则
1.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召集人主持。
2.各成员单位汇报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提出需要解决及协调的问题。
3.分析会商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
4.部署落实阶段性工作重点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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