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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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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
文章字数:446
本报讯(记者邓慧遐通讯员夏琦)7日,记者从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市于10月7日9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
9月下旬以来,汉江流域多次发生大范围较强降雨,致使丹江口水库持续泄洪,汉江水位全线上涨,防汛形势日益严峻。截至10月6日15时,全市受灾人口3106人,其中紧急转移安置人口88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926公顷,成灾面积2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33万元。根据《天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减灾委决定,于10月7日9时启动市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专人在位值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相应职责,主动完成市减灾委分配的工作任务。各地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联络工作,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地要实行灾情信息零报告制度,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每日9时前向市减灾委办公室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要把受灾群众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作为当前救灾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好受威胁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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