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30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文章字数:473
国庆、中秋将至,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以加强警示教育,净化节日风气。这5起案例分别是:
2017年2月12日,天门市陈场林场党支部书记胡平等大操大办外孙十岁生日宴,违规宴请亲戚之外人员,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5月1日,市国土资源局皂市分局局长张东平大操大办儿子结婚宴,违规宴请亲戚之外人员,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0年5月至2016年3月期间,天门市农机局长期借用企业车辆,时任局长段喜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1年12月至2013年4月期间,张港镇菱角洲村党支部书记李明安套取大额资金,冲抵超标村级生活招待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三八”节前夕,黄潭镇万场村违规给6名村组干部家属每人发放200元的“三八”节补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平安、村妇女主任李彩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往深处抓、朝实处做,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