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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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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到我市开展执法检查
文章字数:626
本报讯(记者彭丹)1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刘源超一行来到我市,对《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锦,市委常委、副市长徐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沈爽,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万扩军等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会。
刘源超一行先后到前壕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陆羽大道改造项目现场,实地了解了相关行业部门和市场主体对《条例》的知晓及执行情况。
座谈会上,在听取了市政府和市住建委、交通运输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后,刘源超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天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条例》,营造了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同时多措并举抓落实,在行业自律、平台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刘源超要求,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切实营造招投标的良好氛围,强化相关行业部门和市场主体的依法规范意识;要严格依法履职,充分运用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机制,切实形成全过程监管的合力;要夯实诚信体系,切实强化联合惩戒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针对薄弱环节,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吴锦表示,下一步,我市将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规范招投标程序,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招投标质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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