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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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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天门汉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算工程款项的公告
文章字数:290
我公司决定对福建省土木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涉及“汉旺世纪城”A区7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12号楼、15号楼、16号楼、17号楼、18号楼、19号楼、20号楼、21号楼、22号楼、23号楼、24号楼、25号楼、26号楼、27号楼、28号楼、29号楼、30号楼、31号楼、32号楼一共24栋楼栋做最后一次的确认与结算。
现通知凡涉及“汉旺世纪城”以上楼栋的单位及个人如有债权债务未结算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发包方办理结算或到我公司进行登记。对涉及以上楼栋的相关事项在规定时限内未到我公司进行登记的,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单位与个人自行承担,概与我公司无关。
特此公告!
湖北天门汉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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