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01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表决情况
文章字数:286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的有关工作报告,并于8月31日下午对如下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会议应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实到42人,满意度表决结果如下:
一、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满意40票,基本满意2票。
二、市政府关于2017年1一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满意40票,基本满意2票。
三、市政府关于2017年1一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满意37票,基本满意4票,弃权1票。
四、市法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满意38票,基本满意3票,弃权1票。
五、市检察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满意38票,基本满意4票。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