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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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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文章字数:406
本报讯(记者彭丹通讯员靳宏柱)2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全面提升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根据文件精神,即日起,我市企业参保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最高可达2000元。
按规定,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相应的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据介绍,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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