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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8日
法官悉心调解化解邻里纠纷
文章字数:518
  本报讯(记者谢红艳通讯员雷雨)近日,市法院法官将王某给付的4000元赔偿款送到张某家中,张某以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为由,撤回了起诉。至此,这件一年多未能解决的邻里纠纷,在承办法官等的努力调解下,得到了完满化解,案件当事人也放下芥蒂,双方重归于好。
  张某与王某两家房屋之间有一条宽约1米的通道,后张某加盖房屋时占用通道0.5米,引起王某不满,双方因此产生纠纷。2016年5月26日,张某到麻洋镇茅湖街买菜时与王某相遇,双方再次发生争执。争执中,王某动手将张某右眼打伤。张某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10天,花去医疗费近4000元。2017年4月6日,张某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9564元。
  承办法官经了解,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如处理不好,双方可能心存芥蒂,以后难以相处,最佳方案就是调解结案。5月31日,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组织当庭调解,但因双方积怨已久,且互不让步,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8月1日,市法院主要负责人带领承办法官与麻洋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司法所负责人先后到张某、王某家里,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多方耐心的疏导和劝说下,张某和王某分别做出了让步。最终,张某和王某化干戈为玉帛,王某同意赔偿张某4000元,一起邻里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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