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1日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山西“8·11”边坡滑坡事故
文章字数:475
  据新华社8月20日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通报了山西“8·11”边坡滑坡事故。
  8月11日,晋能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发生边坡滑坡事故,事故后该矿蓄意瞒报,目前已初步确认8人死亡、1人失踪、1人受伤,山西省政府组织公安机关仍在进一步核实事故人数。
  这起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吕鑫煤业在边坡出现裂隙、有塌滑征兆的情况下,未撤出人员和设备,继续开采作业,导致边坡滑坡;二是吕鑫煤业生产活动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每个采区由包工头组织生产;三是晋能集团兼并重组吕鑫煤业后,仅仅按煤炭产量收取了一定管理费用,没有做到“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四是事故发生后,吕鑫煤业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地瞒报事故;五是和顺县政府相关部门在接到事故举报信息后,在未认真核查取证的情况下,作出了没有人员伤亡的结论。
  通报要求:一是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事故,责成山西煤矿安监局会同山西省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并开展调查;二是严格落实兼并重组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切实深化汛期煤矿各类灾害和隐患治理;四是认真组织事故举报核查工作。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