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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5日
138家商户和企业获评文明诚信经营户
文章字数:429
  本报讯(记者李潇潇)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个体私营经济从业者文明诚信经营,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日前,市工商局评选出108家“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30家“文明诚信私营企业”并挂牌。
  据了解,此次评选标准为经营户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照章纳税,预防和抵制商业贿赂;坚持以诚为本,保证商品质量,文明经营,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经营形象和社会评价良好,在社会和群众中有较高信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无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等。经推荐申报、审核评定、结果公示等环节,我市共评选出了138家文明诚信经营户,该评选结果还将录入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通报金融服务合作单位。
  此外,市工商部门还评选出了10家文明诚信市场、83家全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商户,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讲文明、重诚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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