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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1日
无偿献血注意事项
文章字数:844
  献血前,血站工作人员会对献血者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并取得献血者签字的知情同意书。作为献血者,应认真阅读有关知情同意的资料,并签字表示知情同意。按照《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献血前献血者须知晓、血站工作人员应告知以下事项。
  1、献血动机。无偿献血是出于利他主义的动机,目的是帮助需要输血的患者。
  2、安全献血者的重要性。不安全的血液会危害患者的生命与健康。
  3、具有高危行为者故意献血的责任。献血者捐献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会给受血者带来危险,应承担对受血者的道德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8条和第62条规定,高危献血者故意献血,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实名制献血。根据《血站管理办法》规定,献血者在献血前应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血站应进行核对并登记。冒用他人身份献血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5、献血者献血后回告。献血者如果认为已捐献的血液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尽快告知血站。血站应当提供联系电话。
  6、献血反应。绝大多数情况下,献血是安全的,但个别人偶尔可能出现如头晕、出冷汗、穿刺部位青紫、血肿、疼痛等不适,极个别可能出现较为严重的献血反应,如晕厥。医务人员应当对献血反应及时进行处置,献血者应遵照献血前和献血后注意事项,以减低献血反应的发生概率。7、健康征询与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须对献血者进行健康征询与一般检查,献血者应该如实填写健康状况征询表。不真实填写者,因所献血液引发受血者发生不良后果,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8、血液检测。血站将遵照国家规定对献血者血液进行经血传播疾病的检测,检测合格的血液将用于临床,不合格血液将按照国家规定处置。血液检测结果不合格仅表明捐献的血液不符合国家血液标准的要求,不作为感染或疾病的诊断依据。
  9、疫情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血站将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等检测阳性的结果及其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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