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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4日
省人大常委会到我市检查《湖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文章字数:606
  本报讯(记者 付磊磊)2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谢余卡、卢焱群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湖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沈爽,副主任熊利民,副市长吴宇慧,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万扩军等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会。
  检查组一行现场检查了湖北金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树莓基地、华世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详细了解了企业发展情况。
  座谈会上,吴宇慧汇报了我市《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天门是全国著名的内陆侨乡、湖北省重点侨乡。《条例》自去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始终把依法维护华侨的合法权益作为侨务工作的重要方面,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全面落实各项惠侨政策,切实做好侨务信访工作,有效维护了侨界群众的合法权益。
  检查组对我市侨务工作开展及《条例》实施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在服务华侨和宣传落实《条例》上有力度、有特色,很好地凝聚了侨心、汇聚了侨智、发挥了侨力。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发挥侨资侨智作用,助推天门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要严格执行《条例》,建立政府主导、侨务执法、部门各负其责、人大监督的落实机制,推动《条例》贯彻落实;要不断加强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条例》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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