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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0日
天门市慈善总会 湖北省天门中学 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 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
2017级慈善“阳光班”招生简章
文章字数:1381
  为了给我市“特优、特困”的初级中学应届毕业生提供继续学习机会,帮助他们完成高中学业,现面向全市招收2017级慈善“阳光班”学生。
  一、招生对象、名额及办班形式
  1、招生对象为2017年考上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的“特优、特困”的天门市应届初级中学毕业生。“特优、特困”是指被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特别贫困,无经济能力完成高中学业。
  2、2017级慈善“阳光班”招录“特优、特困”的初级中学应届毕业生的人数为150人。其中:湖北省天门中学50人,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50人,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50人。
  3、学校对“阳光班”学生分别要做到集中办班,进行集中教育管理并安排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担任“阳光班”的科任老师。
  二、招生录取的具体条件
  (1)中考成绩达到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
  (2)天门市内的孤儿,城镇、农村低保家庭子女,贫困优抚对象子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3)遵纪守法,思想品德优良。
  三、资助金额
  湖北省天门中学开办湖北慈善劲牌“阳光班”每名学生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2000元,分六个学期拨付,每人每学期2000元。
  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湖北慈善“阳光班”每名学生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2000元,分六个学期拨付,每人每学期2000元。
  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湖北慈善劲牌“阳光班”每名学生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2000元,分六个学期拨付,每人每学期2000元。
  四、推荐审批程序
  (1)本着自愿的原则,中考成绩公布后,要求受资助的学生在录取学校领取慈善阳光班申请表,按要求实事求是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填写有关内容,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交录取学校。
  (2)各受助学生录取学校将慈善阳光班申请表收齐汇总后交市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与各地民政办进行逐户核查。
  (3)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报材料和街道办、乡镇调查情况及市慈善总会核查情况,市慈善总会分别会同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天门日报》和天门民政网上进行公示。
  (4)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对申请对象特困情况不实的予以取消。最后由市慈善总会和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受资助学生名单。
  五、资助资格的取消
  慈善“阳光班”学生发生以下情况者,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会商市慈善总会,经核实后,其资助资格即被取消。
  (1)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且不符合受资助条件者;
  (2)慈善“阳光班”学生在受助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者;
  (3)每学期学习成绩有两门以上学科不及格,或连续两学期有不及格学科;
  (4)滥用善款。购买并使用手机等移动通信工具者;违反学校“封闭式”管理要求,利用善款在校外租房住宿者;
  (5)经常上营业性网吧,沉溺于网络游戏、网上聊天交友等而严重影响学业者;
  (6)学生在高中学习期间家庭经济状况得到改善,不需要资助足以顺利完成学业的;
  (7)获得其它助学金的学生不得进入慈善“阳光班”;
  (8)其它因素够取消资助资格者。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从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至8月1日
  地点:湖北省天门中学、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
  咨询电话:市慈善总会小张15586303185
  湖北省天门中学熊老师13986948629
  魏老师18972939186
  湖北省天门实验高级中学程老师13593976467
  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刘老师138729929912017年7月5日天门市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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