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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7日
我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文章字数:585
  本报讯(记者 吴军 通讯员 王登峰)14日,我市再添一块“金字招牌”。当天,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官网发布公告,公布《关于命名2015-2017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决定》,天门市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这是我市继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之后获得的又一“国字号”殊荣。
  国家卫生城市是我国城市环境卫生的最高荣誉,注重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素质为抓手,解决普通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环境卫生问题,达到城市整洁、干净、宜居的目的,每三年评选一次。
  2013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创建为民、为民创建”的工作宗旨,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改善城市面貌、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保障人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抓手,与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
  4年来,天门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批基础设施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农贸市场、老旧社区、背街小巷、城中村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明显好转,市民卫生素养不断提升,良好的卫生习惯逐步养成,不文明行为减少……从2016年7月开始,我市先后接受全国爱卫办初审、暗访、技术评估、专家组审定和社会公示,最终被评为国家卫生城市。
  据悉,全国共有69个城市(区)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区),湖北省有8个城市上榜,分别为黄石市、鄂州市、荆门市、荆州市、黄冈市、潜江市、天门市、当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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