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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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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
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文章字数:599
据新华社7月13日电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等九部门13日发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方案提出,加大对食品功能声称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力度,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宣称“包治百病”“补脑降糖”、利用“××协会”行骗、伪装名医专家“忽悠”……一段时间以来,保健食品业虚假、夸大宣传事件接连曝光,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风险隐患加大。针对行业乱象,方案提出,严肃查处食品广告中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食品做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由省级以上食药监管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食药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根据方案,将责令停止播出、下线,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提出,今年12月31日前,各地监管部门按照方案规定完成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直至整改到位。
根据方案,国务院食安办将在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组织对重点地区检查。对发现市场混乱、治理措施不力的相关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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