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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4日
市法院推行“轻刑快审”机制提高审判质效
文章字数:389
  本报讯(记者 杨蜜 通讯员 张晓莉)近日,市法院对杨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进行了当庭宣判,杨某被判处拘役两个月。此案从立案到结案仅6天。
  今年4月,多宝镇村民杨某驾驶机动渔船到汉江兴隆水利枢纽大坝下游500米处水域,利用发电机组、逆变器、电拖网等工具捕鱼57.5公斤,被渔政部门当场查获并移送公安机关,杨某被刑事拘留。5月25日,市检察院将杨某的案件移送市法院。经认真审查案情,并了解杨某家的实情,市法院从杨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认为可从轻处罚,宜从快审判,遂于近日对该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今年来,市法院推行“轻刑快审”机制,即对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适用法律无争议轻微刑事案件,在简易程序法律框架内,实行轻罪快审、轻案快办等快速审理机制,切实提高了审判质量与效率。今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295件,结案269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判114件,结案103件,当庭宣判75件,当庭裁判率达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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