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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30日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
文章字数:528
  本报讯(记者 付磊磊)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利民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我市《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市博物馆、石家河文化遗址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文体局、石家河镇、石家河遗址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关于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据介绍,我市文物古迹点共计389处,经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8处,市博物馆现有馆藏文物1.3万余件(套)。近年来,市文化部门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大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熊利民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石家河文化的宣传力度,提升天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要加大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文物保护社会风气;要增强保障能力,加大投入力度,搞好石家河文化遗址的保护和开发;要科学制定规划,注重发掘石家河文化遗址的文化旅游价值,做好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充分利用石家河文化遗址这一“富矿”,吸引和吸纳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优良的工作生活条件,让人才留得住、能发展,深度挖掘石家河遗址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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