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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1日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文章字数:374
  本院决定于2017年7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标的物:被执行人金晓玲所有的位于天门市岳口镇金湾村的土地一宗及该土地上附着物(两间三层房产一栋)。评估价值430500元,起拍价为:395439元,拍卖保证金120000元,竞拍增价幅度:5000元。
  拍卖时间:2017年7月21日10时至2017年7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保证金及竞买款交纳时间:竞买人必须在7月22日前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操作竞买流程,交纳保证金。买受人必须在竞买成功之日起3天内交清全部成交款,此款必须汇入本院指定账户上(开户行:中国银行天门茶圣支行,开户名称:天门市人民法院,账户:576867167432)。标的物信息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查询。
  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登录方式:登录淘宝网,进入司法拍卖平台,在司法拍卖的法院目录下点击进入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网店即可。
  联系电话:0728-5247881(节假日除外)联系人:聂法官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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