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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1日
践行办案新常态检察长出庭公诉
文章字数:399
  本报讯(通讯员 欧阳丹妮)13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陶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在市法院开庭审理,检察长刘克强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法院院长漆俊担任审判长,“两长同庭”的场景出现在了法庭上。
  2016年4月26日,陶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今年2月21日,陶某某主动到市公安局投案自首。5月3日,该案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受理后,由检察长刘克强承办。刘克强审查了该案全部的卷宗材料,提审该案犯罪嫌疑人,复核了案件事实和证据,撰写了起诉书、公诉意见及其他法律文书,并同检察官助理讨论了定罪量刑等情况。
  庭审中,刘克强宣读起诉书,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讯问,就本案的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检察长办理案件和出庭支持公诉已成为市检察院的新常态。检察长带头办案,为检察干警树立了标杆,激励干警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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