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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4日
天门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字数:1383
  为满足天门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18-40周岁,天门本地人优先录取;
  2、男性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有篮球特长,文体特长优先录取。
  3、学历要求: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视情况可适当放宽至初中毕业。
  4、公安消防部队退役或其他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及具有B2驾驶证的优先录取;
  二、工作时间及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按战备要求进行排班执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一周调休2天。如遇重大节日或重大保卫任务需要加班执勤,任务结束后,按实际加班天数可补休。
  (一)薪资待遇
  1、战斗员:2600元/月;
  2、逐年递增50元/月。
  (二)社会保险
  购买五险(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战斗员岗位另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五险”的缴纳,根据国家规定,按单位和个人应该承担的比例分别缴纳。
  (三)其他福利
  1、给予3个月带薪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工资薪金1600元;
  2、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住宿,发放工作期间的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体检;
  4、年度考核合格发放奖励工资。
  5、工作满一年享受年假10天。
  6、根据工作岗位分为副队长、班长、副班长、文书、装备管理员、驾驶员,根据岗位不同发放相应岗位补助。
  三、应聘方式
  参与战斗员应聘的考生先进行体能测试,从测试成绩中选取前20名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各占50%)综合成绩前10名的,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
  四、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专职消防员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关系即自行终止。
  (二)专职消防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聘请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专职消防员承担相应责任:
  1、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的;
  2、招收前有违法、犯罪等事实隐瞒未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4、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处罚或者构成犯罪的;
  5、连续三个月考评不合格,或因身体等原因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
  6、严重失职、渎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坏影响的,或有损消防部队形象的;
  7、不履行职责的,在执行灭火救援抢险、勤务工作等任务时,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拒绝完成任务或故意拖延完成任务的;
  8、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岗位或调动工作,本人拒绝服从安排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专职消防员要求解除合同关系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聘用单位。
  (四)专职消防员因劳动合同纠纷,按法律规定解决。
  五、管理模式
  专职消防员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一)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二)按照现役部队的管理模式,对专职消防员实行一日生活制度管理、训练和考核;
  (三)专职消防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安消防部队、人民警察的规章制度以及用人单位的各项规定;
  (四)专职消防员实行月度考评、年度考核等绩效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专职消防员续聘、解聘、奖惩、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
  报名地点:天门市经济开发区西湖南路消防大队
  报名办法: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和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队长
  电话:18272391919

天门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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