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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7日
变销毁品为原材料
市工商局妥善处理一批不合格化肥
文章字数:415
  本报讯(记者 吴一篇 通讯员 张明俊)经严格缜密的查处、检验、没收、咨询、认证、移交等程序,24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一起涉及15吨不合格化肥的农资打假案件所没收的不合格产品得到妥善处理。
  4月中旬,市工商局经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一起农资打假案件,在多宝镇一家农资经营商处查获不合格复合肥15吨。经专业检测机构抽查检验,该批肥料总养分比标注要低三分之一,为不合格产品。通过前期调查取证等程序,该局执法人员依法作出了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15吨不合格肥料的处罚决定。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此批不合格肥料已不能再进入市场流通,但如果简单的销毁处置,多达15吨的化肥很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为保护环境,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分头与多家化肥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又向多位技术人员咨询,得出了一致结论:此批不合格化肥可作为原料重新投入生产。在委托物价部门依法对没收的不合格化肥进行市场价格认定后,按照法定程序,日前已将此批化肥交给符合条件的化肥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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