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22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15个省份将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文章字数:812
据新华社5月22日电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安徽省、陕西省等15个省份的100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25个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方案》指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对于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试点工作要坚持需求导向、重点突破、标准引领等原则,紧密联系实际,力争通过一年时间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打通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方案》要求,试点单位要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逐项确定公开标准,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优化公开工作流程,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承担试点任务的省份于2017年8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指导试点单位有力有序开展工作,确保2018年8月底前完成试点各项任务。
《方案》要求,承担试点任务的省份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在政府网站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题,集中展示本地区试点工作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把试点任务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试点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机构和人员保障,确保专人负责,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通过开展社会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估,持续改进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将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在全国基层政府推广的意见,并对试点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