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1日
通告
文章字数:338
  为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现专项整治行动已进入全面整治阶段,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对全市无证行医诊所进行全面清理取缔。对自觉停业关门的无证行医人员,可视情节轻重,从轻或减轻处理。对继续从事非法行医行为的,将依法从重从快给予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患者朋友到合法医疗机构就诊,以免错诊误诊和感染传染疾病。若发现所在地有非法行医行为,欢迎举报,举报电话:5221880。 
  

天门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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