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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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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将天门市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7年5月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文章字数:164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天门市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委托天门市三乡置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申贷主体和实施主体,就天门市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266000万元,贷款期限25年。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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