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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基层工程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举报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解决农村基层工程项目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2017年将在全市开展基层工程项目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
  治理范围:2015年以来政府投资或集体资金投资立项,市、镇、村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
  治理重点:是农村交通、水利、住建、农业、国土、文化、扶贫等领域中,农村硬化道路、小型农业水利、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农业生产基地、国土治理、农村文化设施、扶贫等工程项目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
  1.在工程项目建设立项、选址、土地征收等环节不严格执行“三大一重”民主决策、公示公开等制度,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拖延推诿,长期不予解决等问题。
  2.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围标串标、买标卖标、非法转包分包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不按规定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招标等问题。
  3.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插手项目建设,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有工程款等问题。
  4.在工程预算和预算执行中不顾群众和基层经济承受能力,盲目贪大求洋,追求政绩,向群众集资、摊派、转嫁债务等问题。
  5.在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中随意变更项目内容、性质、规模、预算,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的问题;后期管护责任不明确、管护工作不到位,工程破损严重等问题。
  6.在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中不尊重群众意愿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或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等问题。
  为推进工作,现面向社会接受举报。
  举报电话:0728-533268618972182079
  电子邮箱:szmxq120@163.com
  来信地址:天门市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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