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4日
石家河镇开展保护青蛙专项执法行动
文章字数:274
  本报讯(记者 彭丹 通讯员 徐闯)当前是青蛙繁殖的关键时期,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捉和销售青蛙等行为,3日,石家河镇开展了保护青蛙专项执法行动。
  当日上午,该镇组织工商、农业、林业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镇区、吴刘村、段场村等地的集贸市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发现2起存在非法销售青蛙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非法销售青蛙的商贩进行了批评教育。
  通过检查,执法人员查处非法收购青蛙的流动商贩2户,现场收缴野生青蛙400余只,并全部在华丰农业合作社稻鳅共生基地放生。
  下阶段,该镇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开展保护青蛙专项执法活动,维护农业生态系统稳定,保护好生态环境。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