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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2日
市法院执结一起“老赖”案
文章字数:450
  本报讯(记者 谢红艳 通讯员 魏正国)近日,在干驿镇一修理厂内,彭华(化名)被市法院执行局人员逮个正着,无奈之下通知家属交清执行款,至此,市法院执结该起“老赖”案。
  2013年,彭华做煤炭生意,一年下来,欠了供货人江思(化名)货款近20万元,一直不付。为讨回货款,江思向市法院起诉。彭华在法庭上与江思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在2016年4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江思货款15万元,逾期后,彭某未自觉履行。应申请人江思的申请,经执行人员多次催收,彭某以各种困难为由只交纳数万元。经查,其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今年4月,江思向市法院执行局反映,彭华现是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老板,开着奥迪车上下班,其有能力履行债务,要求恢复执行。市法院执行局立即展开调查,确定情况属实,决定恢复执行,鉴于彭某有意拖延、逃避执行,同时决定依法将其予以拘留。
  近日执行人员在获知彭华行踪后,快速出击,将其堵在了干驿镇一修理厂内,当场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彭华提出马上还款,并通知其妻儿前往市法院交纳了余下的执行款。鉴于彭某能认错悔改,法院提前解除了对彭某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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