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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8日
省公安厅指导我市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
文章字数:600
  本报讯(记者 王华容 通讯员 焦轩)12日上午,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我市调研,对我市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针对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省公安厅领导要求,一要增强责任感。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协调推动之责担起来,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全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二要抢抓机遇。要借力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这一东风,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各项物防、技防硬件设施全面建设完成,全面夯实道路安全基础设施。三要先急后缓。要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坚持重点攻坚,优先治理“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事故高发”等险路险段,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确保不因隐患未整改而发生事故。四要加强路管。要始终围绕压降道路交通事故这个中心,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科学合理布警,加大路面巡查,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五要规范执法。交警是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广泛、最密切的警种。交警执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整体形象。因此,交警执法要严格、规范、廉洁,严禁“吃、拿、卡、要”,防止发生违规违纪违法的案事件。同时,加强辅警管理,强化对辅警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辅警的自身素质,增强辅警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辅警队伍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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