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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市镇全面拆除“河边养殖场”
本报讯(记者 付磊磊)25日上午,胡市镇政府组织力量冒雨对沉湖村一家养猪场进行拆除,这是该镇禁养区内的最后一家养殖场,至此,该镇“河边养殖场”拆除工作全面完成。
为加强天门河、汉北河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治理水生态,去年11月中旬,市政府启动“两河”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作为汉北河流域沿线乡镇,胡市镇有5家养殖场需要拆迁,其中肉牛养殖3家,1家养鸭场、1家养猪场。
为了确保拆迁工作按时完成,该镇专门成立拆迁工作专班,在拆迁过程中,镇干部除了做好摸底调查工作,还跟踪做好拆迁、选址和销售等服务工作,积极帮养殖户联系市场,帮助养殖户销售存栏畜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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