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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8日
市公安局出台服务发展便民护企六条措施
文章字数:905
  本报讯(通讯员 天公宣)为认真贯彻全市“四百”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党委结合公安机关职责,制定出台六条便民护企措施,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服务市场经济主体发展,全面助推天门美好“五城”建设。
  《措施》从局党委成立领导小组、设立窗口审批、减免收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等六个方面建立工作机制,创新创优发展环境。
  一是设立一个窗口受理行政审批。从4月15日起,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公安行政审批窗口,除出入境、车驾管业务外,将治安(民爆、剧毒品购买、烟花爆竹运输、大型群众性活动、烟花燃放和特行业审批)、禁毒(易制毒品管理审批)、网安(网吧安全审核)、消防(建筑消防审计、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交警(剧毒品运输)等11项审批事项全部进驻,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送证上门”服务。
  二是减免两项收费。从4月15日起,减免车辆临时行驶车号牌费、办证窗口照相费、复印费。
  三是开辟三条“绿色通道”。在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岳口、皂市增设居住证办理服务点和税务公安联络室;在承天国际车城设立车管业务服务点,在各派出所设立摩托车办牌办证点;研发“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APP),让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落实“四不”交通管理服务。对企业运输车辆轻微道路交通违法、未影响道路通行的,不罚款、不扣证、不扣车,教育后放行;对外地客货运输车辆,无明显违章行为的,不随意拦车检查。
  五是做实“五个一”安商品牌。积极开展“联企助企护企”活动,落实“五个一”工作要求,实现服务企业全覆盖。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坚决贯彻政法机关服务实体经济“九个严禁”,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企业做到“三慎三办”:对企业及法人“慎用人身强制措施、慎用资金冻结措施、慎用财产扣押措施”;严办侵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案件,慎办影响企业生产和社会稳定案件,不办为捞钱搞垮企业的案件。
  六是严肃“六种情形”追责。聘请特邀监督员,依托12389、110和督察信箱等投诉举报渠道,对违法违规办案、有案不立、受利益驱动办案、久拖不办、整治企业周边环境不力、随意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等6种涉企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群众对上述行为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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