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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1日
天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欠税公告
2017年第1号
文章字数: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部分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公告如下:

天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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