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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9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二〇一七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7〕22号
文章字数:68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市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我市临床用血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7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无偿献血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是中华民族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高尚人道主义行为,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一个重要指标。无偿献血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献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益投入,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普及献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单位领导要带头参与无偿献血,为群众树立表率。
  三、明确任务,强化工作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号召、组织本地本单位健康适龄人群(18—60周岁)踊跃参与;要建立一支稳定的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增强应急供血能力;要经常与市献血办保持联系、加强协调,确保献血工作的顺利进行。市献血办要加强对献血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协调处理无偿献血工作相关事宜,确保我市献血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把无偿献血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所属各单位及村(居)委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完成本地献血计划。市献血办将定期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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