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7日
天门市气象局关于公布防雷装置公益性检测范围的通告
文章字数:180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政发〔2016〕59号)文件要求,现将防雷装置公益性检测范围公布如下:
  我市防雷装置公益性检测范围为:市级和市直行政机关办公场所、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市直公立医院和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上述范围内防雷装置检测由天门市防雷中心负责。
  市防雷中心联系电话:5228111
  特此通告!
  天门市气象局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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