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6日
人工造林可享补贴政策
文章字数:386
  本报讯(记者 杨蜜)15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我市将实施人工造林补贴政策,每亩人工乔木林补贴200元。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培植新的造林主体,中央财政安排了造林补贴专项资金。市林业局将按照“谁造谁补、业主自愿、先建后补”的原则,对人工营造乔木林按每亩200元的标准补贴造林业主。
  符合补贴对象为国有林场、农民、林业职工(含林区人员)、农业专业合作社等造林业主。补贴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在宜林荒山荒地、迹地进行人工造林和更新;使用良种壮苗,苗木符合造林质量和 每亩补贴200元规格要求;当年造林连片面积1亩以上(含1亩)。
  符合补贴要求的造林业主向市林业部门提出申请,并签订合同,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造林任务的,经市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将补贴资金发放给造林业主。市林业部门将对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建设任务等信息进行公示。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