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15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汉江分院对市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复查
文章字数:394
本报讯(通讯员 欧阳丹妮)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汉江检察机关检察长会议精神,强化汉江两级院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推动汉江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发展进步,从3月13日开始,汉江分院案件质量复查组对市检察院开展为期一周的案件质量复查活动。
按照汉江检察机关检察长会议关于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安排部署,分院刑事审判监督部周密部署、统筹协调,从两级院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案件质量复查专班,对市检察院2016年已有生效判决的一审刑事案件开展复查。
活动中,复查组通过查看市检察院案件受理登记本、检察内卷、听取承办人意见等多种形式,对复查范围内的案件开展复查,对发现的抗诉线索及时研判,全面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据悉,此次案件质量复查是司法改革后首次覆盖汉江地区的质量复查,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均予以高度重视。近期复查组还将赴仙桃、潜江开展案件质量复查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推动两级院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发展进步。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