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路面盘查车辆 春运期间,交警风雨夜值守 ◇本报记者 王华容 通讯员 焦轩
2月21日,2017年春运落幕。在长达40天的春运工作中,市交警支队紧紧围绕“平安春运·交警同行”主题,未雨绸缪、全警动员、积极应战,认真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教育引导、出行服务等工作,不断强化源头监管,加强路面管控,与车海人流同行,疏堵保畅,查处违法,处理事故,破案追逃,救助群众,提供天气和路况服务,温暖了春运旅途,确保了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早谋划
1月6日,市交警支队下发《天门市2017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了春运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春运期间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1月10日,支队召开2017年全市春运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分析研判重点工作和春运安保工作,落实措施,夯实责任。
春运开始前,该支队在城区西湖路星星大街至钟惺大道路段、人民大道等路段安装了中间隔离护栏,设置了相关标志标牌;将陆羽大道机动车道改造成两股专用车道,使之分离,各行其道;改造临时停车场,增加停车泊位,缓解停车矛盾;采取临时交通限制措施,确保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
查源头
支队、大队、车属单位、驾驶员层层签订了春运安全责任状,明确交通安全责任,要求客运企业、机动车驾驶人严格按照责任要求,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开超速车、不开超员车、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车辆不带“病”行驶,不携带危险品,确保行车安全。对2016年度因交通违法或交通肇事被记满12分的客运车辆驾驶人一律不得签订责任书。凡没有签订责任书的,由所在地交警大队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暂停其营运资格。
全面实行民警驻站责任制,建立健全联合驻站制度,加强和落实对辖区客运场站的交通安全监管,督促神羽运输集团等客运企业落实“车检”、“门检”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运车辆出站运营,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车辆保养定期报告制度,并加强检查,确保安全。
严管控
支队科学部署警力和勤务,采取“岗不离人”措施,交警全员上阵,定点定位,每人都有执勤岗位,百余名交警、近十辆车全天巡逻、值守,吃饭都在岗上,确保“路不断人”,提高“见警率、盘查率、管事率”,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拥堵。落实“队所联勤”以及农村派出所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机制,对危险路段采取定点不定时,定时不定点的巡逻管理勤务模式,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支队领导、各大队长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并亲自参加交通秩序整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支队负责人胡少鸿、副支队长刘三祥带领秩序科长魏献国等交通民警深入多宝边远交警大队,加强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检查,确保了道路安全畅通。
强服务
春运期间,支队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的报警、救助、咨询都做到了热情接待,认真办理。
充分利用“交通安全劝导站”微信群和微博的传播辐射功能,及时发布天气和路况信息情况,合理引导群众安全出行;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发送安全提示,温馨提示车辆驾驶人针对大风雨雪天气下的安全驾驶技能和应对方法,确保安全驾驶。
事故处理大队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并设立逃逸案件专班,及时破获逃逸案件。2月l日(农历正月初五),在天门市西环路朱店村二组地段发生一起死亡逃逸事故,吴某死亡,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接到报案后,值班副大队长肖鸿立即带领专班沿路查看录相,走访群众,连续作战一天一夜,很快查实肇事司机身份,迫使肇事嫌疑人杨某于第二天到事故大队投案。春运期间,该大队共接处警1262起,共办理刑事案件11起,刑拘11人,办理行政案件4起,行政拘留4人。
市车管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充分考虑广大市民驾考业务的需求,组织民警延时下班、节假日加班提供便民服务。春运期间,他们共为新增车辆办牌证5134个,考驾驶证4500多个,办证大厅为群众办理机动车补换证等业务1万多笔,接待群众2万余人次。
据统计,春运开展以来,全市投入警力7576人次,出动警车1712辆次,启动检查服务站8个,设置临时执勤点348个,检查长途客车4406辆,检查客运包车1612辆,卸客转运404人,查处超速行驶122起,深入专业运输企业18个,排查隐患车辆68辆,通过广播、电视开展宣传57次,发放宣传资料12313份,设置宣传提示牌100块,启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5次,应急疏导、分流车辆10415辆,圆满完成了春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