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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委第一轮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联系信箱、电子信箱、信访接待点,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鼓励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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