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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3日
“口头订单”诓走60万公安部门跨省追回
●本报记者王帅通讯员廖佳琪
文章字数:1625
  汪场镇生猪养殖户杨某怎么也没想到,口头承诺一个星期之内把剩余生猪款打完的“金主”忽然消失了,闻讯而来的钟祥市养殖户董某也急忙报案。经过一个多月的侦察,21日,市公安局宣布破获一起诈骗案,为杨某和董某追回60万元生猪款。
  行规失灵,“金主”消失了
  2016年12月5日,汪场镇罗巷村的生猪养殖户杨某匆匆到汪场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骗了20多万元。
  原来,2016年5月,杨某通过以前公司的同事认识了生猪中间商马某,并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以22元一公斤的价格,进行生猪交易。
  6月7日,按照马某要求,杨某将96头150公斤以上的生猪运到贵州遵义,由马某的业务员谢某带到肉联厂,净重15090公斤的生猪立马被转销到在此等候的经销商手中。
  当杨某向马某询问30余万元货款时,马某解释说会计已经下班,明早再打款。第二天,马某又称资金周转不动,部分欠款未收回,需要晚几日再付。杨某认为马某生意做得挺大,加上有过一次“爽快”的交易,并未怀疑便回了老家。
  然而,这次杨某并没有等来承诺的欠款,马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一晃到了10月,杨某急需资金买猪仔,但马某仍然联系不上。10月4日,杨某再次来到遵义,四天后终于等到马某现身。杨某态度坚决地表明不还钱就报警,马某便先打了10万元到杨某账上,并承诺一个星期内还清剩下的20多万。
  然而,已经失灵的“行规”再也无法正常运行,马某再一次失联。
  跨省追踪,一案牵出另一案
  汪场派出所接到杨某报警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班投入到侦查中。然而,既没有签署协议,也没有打欠条,且受害人对马某信息所知甚少,这给民警办案带来了许多困难。
  几番分析后,民警认为遵义的肉联厂是重要的突破口。12月4日,汪场派出所办案民警带着杨某一同前往遵义进行调查。
  经过几天的实地侦办,民警了解到马某系吉林省榆树市人,长期在全国各地以批发形式收购生猪并转卖,业务员谢某负责收购,亲戚彭某负责将收购到遵义的生猪转销给部分屠户、学校和超市,按规定,屠户用现金结算,超市和学校按约定付款。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肉联厂每天的流水基本保持在60万元以上,足够支付杨某等人的欠款。经过综合分析,民警以诈骗罪立案,并将马某上网追逃。
  杨某被骗的经历很快传到了同样是生猪养殖户的董某耳中。董某是钟祥镇刘集村人,2015年11月结识马某。因为收购价也比当地高,付款也很“爽快”,董某逐渐对马某产生了信任,进而与马某之间达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契约”,每次都以口头协议作准。
  2016年6月,董某先后将4车总价值130余万元的生猪卖给马某,而马某断断续续地付给董某97万元,而余下的30多万元,同杨某一样,则被马某以各种理由推迟付款,到后来干脆联系不上。
  直到知道了杨某的经历,董某所坚信的“诚信生意梦”破碎,果断选择报案。
  闪电破案,60万巨款物归原主
  民警在遵义调查取证过程中,马某一直未露面。民警一边通过做彭某和李某的工作,一边与吉林警方沟通,劝马某投案。
  得知自己被上网追逃后,马某于1月下旬陆续将拖欠的60万元的账款汇至杨某、董某的账户。2月16日,马某来到汪场派出所投案自首。
  当民警问起为什么要避而不见拖欠货款时,马某解释说“全国各地业务较多,且很多款项无法及时回笼,没有能力及时支付他们的猪款,想过段时间再还给他们”。一直到自首前,马某也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属于诈骗。
  目前,马某被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手记】
  在采访过程中,我们得知,去年该镇一生猪养殖户也是被以同样的手法骗走30多万元,嫌犯被抓时已将骗得的款项挥霍殆尽,受害人欲哭无泪。
  汪场镇有100多家生猪养殖户,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很多养殖户仅仅通过口头约定来进行交易,交易前既没有核定中间商的身份,交易中也没有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和文件,这就导致了交易过程存在诸多漏洞,而许多作案人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才专挑这些养殖户下手。
  对此,民警提醒广大养猪农户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除了口头约定,还需签订合同或者协议,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警也劝诫广大中间商,要提前做好资金收支计划,别让“拖欠”变成了“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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