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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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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征集第二期天门市城市发展相关图片资料的公告
文章字数:1487
天门市城市规划馆位于天门市陆羽大道交状元路东南角,是我市重要的公共设施项目。为展现城市人文历史风貌,彰显城市魅力和活力,全面展示天门市城市发展历程与建设发展成就,勾画天门未来城市发展的美好蓝图,天门市城乡规划局特向社会公开有偿征集天门市城市发展相关图片资料,用于城市规划馆布展。现将征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1、反映我市风土人情、习俗及历史人文活动等的图片、影像等。
2、反映天门地域变迁及各历史阶段城市风貌、城市建设的老照片、旧地图、图纸、史志文献及影像等。
3、城市历史照片。反映我市有关历史沿革,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城乡面貌巨大变化的历史照片资料。
4、党政领导活动照片。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及我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在我市视察、调研、工作的照片(含本市重大节庆活动)。
5、地方名人照片。我市(含在我市工作过的)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杰出人物以及天门籍在外知名人士的照片。
6、重要会议照片。我市各个历史时期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期间形成的照片。
7、重大活动照片。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主办、承办的大型经贸、文体、庆典、招商引资洽谈签约、出国考察、在外举办招商会等重大活动的照片。
8、重要工程照片。我市历年来建造的重大建设项目(如:城市交通、水利、道路、桥梁设施等)、科技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包括工业、农业、服务业等的照片)。
9、重大事件照片。我市历年来发生的重大事件(如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的照片。
10、风俗民情照片。反映我市民风民俗、风土人情、民间艺术、传统文化、自然风貌、自然资源、名优特产等的照片。
11、名胜古迹照片。有关我市风景名胜、文保单位、文物古迹、古居古树、珍贵文物等各个不同时期拍摄的照片。
12、反映城市居民生活的图片。
13、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糖人、剪纸等。
14、其他照片资料。其他有历史意义和保存价值的照片。
二、征集要求
1、照片的形成年代必须是2012年以前、2016年以后,黑白彩色不限,传统与数码不限。
2、照片要求图像清晰、内容真实,数量、色彩不限,单幅、组照均可,能反映天门建市以来发展变化的新旧对比组照尤佳,尤其是反映我市城市历史演变,极具时代气息的摄影作品。每张照片须附上相应的简要文字说明(照片拍摄时间、地点、事件名称、人物、拍摄者联系地址、电话等)。
3、照片投递尽量以电子版为主,扫描件、翻拍件均可,来件小样发送至tmcsghg@163.com邮箱。待本次征集活动截止后,天门市城乡规划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照片进行甄选,确定布展采用的照片。对经甄选确定采用的照片,照片权属人需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底片。
三、征集规则
1、投送的摄影作品要求以纪实的方法表现主题,同时作者享有独立著作权。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纠纷,均由投稿者本人负责。
2、所有入选的作品,天门市城乡规划局享有使用权,并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如网站、海报、报纸、影视、展览和出版物等),不再另付稿酬。
3、入选作品稿酬:如属个人所有,照片类一般给予100-200元/张报酬,个别珍贵或优秀摄影作品另议。
4、入选的老照片尺寸要5寸以上(含5寸),新照片规格为7寸彩色,电子文档要求3000×3000像素以上(部分1990年以前的照片像素可适当降低)。作品为7英寸照片,胶片摄影、数码摄影不限,黑白、彩色均可,但不包括电脑后期暗房制作的照片。
5、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幅至8幅,需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条连接,作品毋需装裱。
四、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截止。
征集办公室地址:天门市城市规划馆3楼办公室
联系人:付国宏 13367226655
胡冰洋 17707290737
联系电话:0728-5225868
传真:0728-5225868 电子信箱:tmcsghg@163.com
2016年12月20日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