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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15日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慰问我市两位英雄家属
文章字数:412
  本报讯(记者 杨帆)10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促进会了解到,刘汉洪、刘炎红两位英雄的家属获得了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发放的慰问金共1万元。
  刘汉洪,彭市镇人,2004年8月8日,刘汉洪在青海省西宁市看见一列火车朝着正在铁路上玩耍的三岁小女孩飞驰而来,便奋不顾身冲上去,小女孩获救了,刘汉洪不幸牺牲,2004年8月他被西宁市追授“舍己救人好青年”,2005年12月被青海省追授“感动青海十大人物”,2005年9月被国家民政部追授“革命烈士”。
  刘炎红,彭市镇人,1999年12月28日,彭市镇前河村3名青年妇女骑自行车回家途中,突遭一持刀歹徒拦路抢劫,刘炎红听到呼救声后迅速赶来与歹徒搏斗,身中31刀,终因流血过多不幸牺牲。2000年刘炎红被市见义勇为促进会追授为“天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随后被国家民政部追授“革命烈士”。
  市见义勇为促进会数次将两位英雄的家属列为湖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爱心账户”资助对象,帮助其家庭排忧解难。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为两个家庭各发放了5000元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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