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06日
公告
文章字数:125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天门职业学院由民办性质变更为公办性质(鄂政函[2016]190号)。天门职业学院2015年5月14日(含14日)之前的债权债务由湖北省天门市德普施教育有限公司享有及承担,2015年5月14日之后的债权债务由天门市人民政府享有及承担。

特此公告天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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