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9日
沿街张贴小广告
一公司被罚8000元+清除
文章字数:377
  本报讯(记者 吴军)17日,记者在市城管局获悉,某房地产公司因在城区多处违规张贴户外小广告,对市容市貌造成极大的影响,被城管部门处以8000元罚款。这是市城管部门近年来开出的首张大额罚单。
  14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城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主次干道、居民小区的电杆、墙体、门面立柱、桥梁等地,有某房地产公司张贴的大量小广告。城管队员立即向该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通知其负责人进行取证、约谈。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城管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清除广告,并处以8000元罚款。
  该公司对处罚没有任何异议,于当天组织20多人对所有违规张贴的小广告进行了清除,并主动缴纳了8000元罚款。
  为了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城管综合执法局在春节前夕,将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散发张贴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制度,发现一处将处以200元罚款。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