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6日
市政府部署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
文章字数:807
  本报讯(记者 谢红艳)1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徐荣,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董青平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情况,部署今后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会上,有关乡镇、企业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去年底,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按要求,从今年起,所有工程项目要全面实行实名制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建立工资支付专户,建设单位要每月按照工程进度款的20%优先划拨到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专户,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实现工资直达农民工本人,从根本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综合治理格局,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就抓好当前全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徐荣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迅速行动,摸清有关问题。要勇于担责,执法办案“零拖延”,尤其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做到快立快查快结,对重大欠薪案件要挂牌督办。依法办案,打击违法“零容忍”,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渠道。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及时侦办,检察院、法院要及时起诉审判;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要建立追责机制,对工作不负责,拖延推诿,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追责。
  董青平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盯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政府投资工程等易发多发领域和行业,在关键时期、重要节点,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欠薪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实行定领导、定专人、定责任的管理办法,做到事实不查清不放过,工资不支付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对已暴露出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迅速处理,对已形成的问题,市政府实行每日通报督办,逐一销号。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