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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3日
市港航海事局开展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文章字数:388
  本报讯(记者 李潇潇)为进一步做好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近日,市港航海事局执法人员深入港口码头,开展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海事执法人员检查了辖区内12处港口码头的25艘船舶、1处重点水上水下施工水域。检查共发现问题37处,现场整改13处,限期整改24处。
  针对发现的问题,海事执法人员对港口经营人和船舶业主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所有港口作业码头禁止向河水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必须按要求配备垃圾接收箱,并定期请环卫部门收集处置;二是运输船舶、渡口渡船及码头趸船未安装垃圾接收箱、生活污水处理器的,限期在15日内整改到位,运输船舶已安装相关防污染设备但未使用的要立即使用;三是船舶垃圾接收箱要明确标识,油类记录簿、垃圾记录簿要每日填写。
  下阶段,市港航海事局将重点检查整改情况,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码头业主和运输船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进行行政处罚,确保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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