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往期浏览
|
常见问题
|
使用说明
欢迎您阅览天门日报 您是第
位访客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11日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食药监局开展节前食品安全“飞行检查”
文章字数:510
本报讯(记者 杨帆 通讯员 邱又新)10日,市食药监局检查小组对城区3家冷鲜肉制品仓库进行排查,现场查看是否存在无检验检疫、无中文标识走私肉等。连日来,该局采取“飞行检查”方式,排查了城区8家酒坊和7家卤菜生产企业。
据介绍,“飞行检查”即事先不通知被检查企业而对其实施快速的现场检查。春节临近,为了保障市民节日期间吃得放心,该局以节日消费量较大的肉类及制品、自制面食、调味料、酒类、食用油等为重点,调集稽查人员组成食品安全飞行检查小组,从1月初开始,突击排查城区及周边乡镇各食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餐馆、酒店、小吃店、快餐店,现场逐一查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环境条件、厂房场所、设备设施等情况,检查企业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进货查验、台账建立、索证索票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要求制售食品的肉类原料已通过动物检疫检验合格,水(海)产品保证新鲜或冷冻,蔬菜类已经过农业部门农残监测合格。
目前,该局通过“飞行检查”方式,已排查城区及周边乡镇生产较高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人群密集度较高的食品批发企业、规模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190余家,对存在环境卫生不达标、消毒不严格等安全隐患的9家经营户和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本报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73号 邮政编码:431700 版权所有:天门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