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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9日
关于春节期间对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文章字数:1070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机动车数量逐年攀升,人、车、路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城区车辆通行难、停车难的问题愈发突出,尤其是春节前后城区拥堵更加严重。为切实提高城区道路通行能力,努力为市民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经市政府同意,从1月12日(腊月十五)至2月12日(正月十六),对以下站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部分客运车辆站点临时调整。从1月12日(腊月十五)起,将九真线路车迁至中心客运站内停靠;老石化酒店内的石河、佛子山、渔薪的线路车迁至西江客运站内停靠;原省航运码头内的岳口线路车迁至农业局招待所院内停靠。因人民大道鸿渐路口和东湖路四牌楼路口实施物理隔离,将行经人民大道左转上鸿渐路的3路车改为由人民大道直行上东湖路,经文学泉路后上鸿渐路通行;4路车往竟天建材方向改走四牌楼路、东湖路、人民大道、广沟路至东江大道,返回时改走东江大道至东湖路、文泉路、鸿渐路、四牌楼路上西寺路;5路车往西环站方向改走东江大道至东湖路、文泉路、鸿渐路、四牌楼路,返回时改走四牌楼路、东湖路、人民大道、广沟路至东江大道。
  二、部分路段实施物理隔离。将人民大道百花路口中间隔离护栏向西延伸至西寺路口;闸北路竟陵中街路口中间隔离护栏向南延伸至船闸。西湖路星星大街路口至钟惺大道路口,东湖路文学泉路口至东湖路老南站门口,人民大道西寺路口至西湖路口,钟惺大道接官路口至义乌路口,安装中间隔离护栏。钟惺大道三乡路口标线渠化禁行区域,安装隔离护栏,有效控制行人随意横穿,车辆随意左转调头,舒缓交通压力。
  三、部分路段、路口实施限制措施。从1月12日(腊月十五)开始,对部分路段实施交通限制:一是东江大道广沟路口、官路街龙潭湾路口,9时至21时禁止机动车左进左出(两轮摩托车、公交车除外)。东江大道东湖路口至广沟路口、官路街接官路口至官路街义乌路口,9时至21时,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行驶(两轮摩托车、公交车除外)。广沟路人民大道路口至广沟路东江大道路口,9时至21时,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两轮摩托车除外)。东环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天仙大道以北、状元路以东,7时至22时,禁止大货车通行。二是元春街东湖路路口至百花路路口暂设为步行街,禁止机动车通行。三是东江大道东湖路至广沟路段、官路街全路段禁止路内停车。四是所有隔离水码、护栏内,禁止非机动车、机动车逆向行驶。
  望广大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对违反规定通行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天门市公安局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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